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潍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发改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根据《潍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潍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拟申报企业需根据《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附件1),编写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填报《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附件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所在地县市区发改部门审核,二、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对照《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内容及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每个县市区择优推荐不超过3家,市属以上企业通过属地发改部门行文上报,三、请各县市区发改部门于6月19日前,将申报文件(基本情况一览表附后)、申请报告(一式2份)报送市发改委,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文件和申请报告PDF格式,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2.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表.xls3.拟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xls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