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青岛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根据《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征集2023年青岛市重点实验室指南建议,结合本单位优势学科、研究领域等,我局将根据现有市重点实验室领域分布,统筹谋划2023年市重点实验室布局,三、基本条件指南建议的实验室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的各类实验室,四、相关要求1.企业市重点实验室指南建议,通过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排序后推荐,已有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不再征集,2.驻青高校、科研院所的市重点实验室指南建议,要结合本单位优势学科、研究领域等,已有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3.指南建议汇总表请于6月30日前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五、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85911053附件:拟建市重点实验室情况汇总表.xls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