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上云补助(一)申报条件1.2021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云上企业”,(二)申报材料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的认定文件,(三)补助标准给予省级“云上企业”、省级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每家20万元的补助,二、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补助(一)申报条件2021年,新获得国家数据管理成熟度评估认证的企业,(二)申报材料1.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证书,(三)补助标准给予新获得国家数据管理成熟度评估认证的企业每家20万元的补助,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补助(一)申报条件1.2021年,列入浙江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二)申报材料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或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的认定文件,(三)补助标准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列入浙江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填写《奉化区企业信息化项目补助申请表》,请各申报单位于3月17日前将奉化区企业信息化项目补助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奉化区企业信息化项目补助申请表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1日附件奉化区企业信息化项目补助申请表企业名称地址开户银行账号法人代表手机联系人手机申报补助类型□省级“云上企业”□省级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单位意见及真实性承诺:本申请表所有信息均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