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2年度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1.通过2021-2022年度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2.首家应用福州市企业研制且2021-2022年度认定为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企业,以研制企业申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材料中提供的产品销售合同确认应用企业,对关键配套基础件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同一批次合同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2.对首家应用我市企业研制的被认定为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福州市企业,3.以企业申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材料中提供的产品销售合同确认产品销售价格,四、申报材料(一)研制企业申报材料1.研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贴资金申请表,2.首台(套)认定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3.销售首台(套)产品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5.首台(套)产品销售合同,(二)应用企业申报材料1.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贴资金申请表,2.采购首台(套)产品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六、申报要求1.申报企业均需提供企业信用查询记录或第三方信用报告和承诺书,电话:83321894附件:1.研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贴资金申请表2.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贴资金申请表3.信用承诺书样本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2023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