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函〔2023〕26号,省市场监管局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申报工作,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申报工作,力争地方政府积极牵头开展创新试点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对创新试点工作重要意义、评选条件等积极展开全面宣传,争取在第二批创新试点申报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开展创新试点申报工作中,各地要和省市场监管局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经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局初步评估筛选后,于2023年5月20日前上报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张凌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函〔2023〕26号)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3〕26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