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加快培育壮大我省瞪羚企业群体数量,申报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三年有效期内瞪羚企业无需重复申报),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示范区)负责本区域内瞪羚企业初审推荐,对企业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初审,审核通过企业在线推荐,(三)第三方机构复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复审通过企业进行评审,认定的潜在瞪羚企业在有效期内成长为瞪羚企业的,2.省科技厅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对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确保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在政策方面应享尽享,建立和完善瞪羚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定期报送本地区瞪羚企业培育工作总结,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于佳恩029-81122912填报咨询:高雨涓029-81150098地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612办公室附件:1.2023年瞪羚企业申报条件及认定标准说明下载附件1.doc2.2023年瞪羚企业初审推荐表下载附件2.doc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5月25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修订印发《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科办发〔20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