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城东、北峰、华大、清源街道办事处: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0号)及《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泉财农〔2023〕15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万元,结合我局联合相关街道、社区农技员现场核实2023年粮食种植面积共计330.43亩,二、补贴资金的兑付相关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和统一的补贴标准,根据《关于做好丰泽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泉丰农〔2023〕41号)文件要求,资金发放工作要按期完成,三、工作要求相关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附件:2023年丰泽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2023年5月26日附件2023年丰泽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配表街道实际种粮面积(亩)补贴标准(元/亩)补贴金额(元)东海街道办事处107.4730.263252.43城东街道办事处24.730.26747.51北峰街道办事处107.3630.263249.10华大街道办事处3630.261089.49清源街道办事处54.930.261661.47合计330.4330.2610000抄送: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5月26日印发东海、城东、北峰、华大、清源街道办事处: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0号)及《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泉财农〔2023〕15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万元,二、补贴资金的兑付相关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和统一的补贴标准,根据《关于做好丰泽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泉丰农〔2023〕41号)文件要求,资金发放工作要按期完成,三、工作要求相关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附件:2023年丰泽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2023年5月26日附件2023年丰泽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配表街道实际种粮面积(亩)补贴标准(元/亩)补贴金额(元)东海街道办事处107.4730.263252.43城东街道办事处24.730.26747.51北峰街道办事处107.3630.263249.10华大街道办事处3630.261089.49清源街道办事处54.930.261661.47合计330.4330.2610000抄送: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