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南靖县G2023-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南靖县人民政府2023年5月19日附件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南靖县G2023-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49号)等要求,经我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定价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如下:地块编号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年)建设期限(月)出让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增加幅度(万元/次)G2023-07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建筑用石加工)5036271567850以上宗地不设定底价、保留价,六、竞得人的确定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交易系统,在挂牌交易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在挂牌交易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2.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抵缴土地出让金,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程序和时限1.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供地材料,受让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受让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以及竞得人不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必须赔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支付的全部费用,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进行开发建设,九、挂牌出让文件1.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2.我局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