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你局《关于申请对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批复的请示》(靖水〔2023〕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具体如下:一、原则同意第二水厂等5个规模化水厂、19个加压泵站的选址,二、原则同意南靖县水务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在镇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村庄规划中落实项目选址用地,并开展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化和规范化,三、鉴于地下文物埋藏具有不可预见性,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及遗迹现象,四、项目涉及相关保护区、保护线的,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开展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公众参与,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