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湖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项目实施时间节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南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厅《关于发布〈立体生态建筑技术标准〉等6项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湘建科〔2022〕245号)要求,《湖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3/T542—2022,以下简称《新标》)将于2023年6月1日施行,经研究,我厅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湖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项目实施时间节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5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含电子版)反馈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人:黄婕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8950078电子信箱:hnjstkjc@163.com附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湖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项目实施时间节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