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计划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包括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及引(输)水工程建设区,(一)水库淹没影响区,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拟定的居民迁移线以下,按相关专业防洪标准拟定的各专业项目处理高程以下,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拟定的耕地和园地征收线以下,湖珠水库淹没影响范围涉及岩溪镇透龙林场、岩溪镇湖珠村及岩溪国有林场等,(二)枢纽工程及引(输)水工程建设区根据各工程布置确定的占地及管理范围线拟定,涉及岩溪镇透龙林场及岩溪镇湖珠村、顶山村、霞美村等,具体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湖珠水库枢纽工程及引(输)水工程建设区范围为准,二、在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严禁新增任何永久性或临时性建设项目(含扩建、改建和续建),三、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人口迁入,迁入人口、分(立)户籍,一律不得列入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和补偿范围,附件: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图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2023年5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图.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