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人社规[2021]38号文件精神: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毕业生到粤东西北地区就业且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的,也可申请本项补贴,经审核,古慧诗、王炎芳等75名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符合规定享受该项政策,目前我中心受理古慧诗、王炎芳等75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补贴共375000元(叁拾柒万伍仟元),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在公示期内向化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股反映,附件:2023年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名册.pdf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