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拟对2021及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项目进行资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保护拟资助项目依托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0755)88102234附件:深圳市拟资助2021及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名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5月23日附件下载:深圳市拟资助2021及2022年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