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和《厚街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规定,我镇开展2023年度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经前期企业资格申报确认,最终获得2023年度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人员共39人,现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厚街分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厚街分局将短信通知企业和人员,名单内人员可以在当年内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人员从该推荐企业离职或在该推荐企业的社会保险为非参保缴费状态的,其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自动丧失,附件:2023年厚街镇街(园区)核准企业自评人才资格名单.pdf公示时间:从5月25日至5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