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惠州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惠府办函〔2022〕23号市商务局:惠市商务〔2022〕14号文收悉,现函复如下:同意建立惠州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附件:惠州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9日附件惠州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我市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配合,市政府同意建立惠州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落实《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协调解决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事项,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协助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深入研究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共同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附件:1.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惠州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