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承办单位: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二、赛程安排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演出舞台应明显标识: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初赛(XX赛区)等字样,对在比赛中获奖的节目和演员进行颁奖,三、奖项设置(一)比赛将评选声乐类创作奖、演唱奖,每名(组)参赛演员需演唱2首作品,新创作品必须是第十一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2021年9月)以后创作,一首为新创作品(参加创作奖评选)、一首为自选作品,新创作品必须是第十一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2021年9月)以后创作,器乐类新创作品应提供总谱,参赛作品必须是第十一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2021年9月)以后我区编导新创作的作品,1.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参赛报名汇总表,2.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参赛报名表一式3份,4.声乐类和器乐类新创作作品曲谱一式10份,六、经费来源(一)作品创作、初赛组织、决赛参赛费用由各市、各单位负责,附件:1.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声乐类)参赛报名表2.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器乐类)参赛报名表3.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舞蹈类)参赛报名表4.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新创作作品参赛授权书5.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参赛报名汇总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5月9日文件下载:附件1.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声乐类)参赛报名表.docx附件2.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器乐类)参赛报名表.docx附件3.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舞蹈类)参赛报名表.docx附件4.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新创作作品参赛授权书.docx附件5.第十二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参赛报名汇总表.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