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本年度认定的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主要包括区域、高校院所、重点企业、服务等四类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二、申报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内设机构,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和惩处制度,三、申报材料(一)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见附件)(二)相关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法人内设机构设立批准证明复印件,2.申报机构若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单位出具的反映内设机构收支等经营状况证明,5.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技术转移及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客户管理制度、员工激励和惩处制度等,6.能反映申报单位信誉和所处行业地位的证明材料(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批复文件,四、申报程序及要求高校和中央驻陕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可直接作为推荐单位,其它单位均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作为推荐单位,请各单位于6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电子文档请发送邮箱:1018654259@qq.com),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联系人:段晨虎联系电话:029-87038465省技术转移中心联系人:王锋利、张永刚联系电话:029-81292859附件: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doc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