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39号)有关规定,在第一次公示的基础上,根据有关反馈意见,台州市发改委会同台州市经信局、台州市科技局、台州市财政局于5月15日下午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浙江新吉奥汽车有限公司申报的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进行二次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如有异议,请于5月23日前来电,联系电话:台州市发改委0576-88511661台州市经信局0576-88510951台州市科技局0576-88515879台州市财政局0576-886013022023年5月16日附件:浙江新吉奥汽车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公示).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