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产业主体培育,促进文化产业提质扩容,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自治区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广电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示范基地创建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建验收依据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示范基地创建验收工作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示范基地创建管理工作办法(2022年修订)》(桂文旅发〔2022〕80号)(以下简称《办法》)开展,按照“申报—推荐—组织评审—确定资格—验收命名”的程序进行,二、创建验收对象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所在地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报创建的材料,三、工作程序由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创建验收材料,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财政局进行初核,并将通过初核的材料及初核意见报告一并报送至我厅,由我厅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广电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将由我厅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广电局确定创建资格或予以命名,四、报送要求请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初核意见报告报送至我厅,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黄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