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申报使用“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工作通知如下,三、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条件申报使用“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的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主体必须是依法登记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二)申报产品条件申请使用“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产品产地环境应符合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以及农业行业标准中关于相关产业的产地环境条件标准要求,4.申报产品质量指标应当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相关指标要求,5.申报产品应当达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标准要求之一,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申报主体提交材料的初审,市(地)农业农村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申报主体提交材料的复审,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行业管理、农业技术、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品牌建设等领域专家,省农业农村厅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主体和产品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和产品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2.获得“黑土优品”标识使用权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4.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5.北大荒农垦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和省属国有企业参照市(地)级管理职能组织系统内农业品牌申报审核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