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贴对象:(个人和用人单位)1.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在我市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16—24岁失业青年,(三)补贴标准:1.对个人的补贴:在市级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见习补贴,2.对见习基地(用人单位)的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用人单位),按每留用1人补贴1500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见习补贴,(四)申请材料:1.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组织见习人员开展就业见习前,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或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2.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时,提供见习人员考勤表、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流水明细、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提供留岗人员花名册,(五)办理流程:1.当月20日前提交新增见习人员相关材料,2.每月5日前申报就业见习补贴,咨询电话:0516—86227266附件下载: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