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六批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和专家服务团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一)遴选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现状,遴选400名自治区和兵团优秀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含南疆四地州少量非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派往自治区及有关省区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特殊培养和实践学习,(二)申报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专家服务团项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申报3期专家服务团活动,于2023年3月25日前通过“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以下简称“平台”)完成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工作,通过“平台”完成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专家服务团项目申报工作(详见附件2),三、工作要求(一)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工作,将此项工作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申报人选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做好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专家服务团项目的申报工作,将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并寄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柏甜0991-3689915马博0991-3689693彭伊玲0991-3689692系统技术服务:0991-3193615、13565409505附件:1.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工作服务指南2.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专家服务团申报工作服务指南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