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钟盐水、王庭康、左璐雅、叶方飞代表:《关于纠正房地产开发商违规出售人防车位的建议》(第1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商品房销售地下车位应该公示其销售方案和方式,不允许捆绑销售,强压销售给购房者的捆绑销售行为是违法违规的,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中的人防车位主管单位是住建部门,人防车位到底能否出售的问题,经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三年期满可以续租,但不得将人防工程的车位出售或者附赠,对于开发商涉嫌违规出售人防车位行为,由住建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市民发现违规行为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我局如有接到市民关于开发商涉嫌违规出售人防车位的举报行为一定配合住建部门严厉查处,感谢各位代表对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领导署名:陈群联系人:张剑锋联系电话:8058583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6日附件下载: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收藏取消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