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工作的意见》(浙农田发〔2022〕15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浙农田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开展了2023年第三批苍南县金乡镇万和村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及评审等工作,现将2023年第三批苍南县金乡镇万和村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6日—11日),在公示期内,如对2023年第三批苍南县金乡镇万和村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公示联系单位:苍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为陈子秀,联系电话为68683705,附件:2023年第三批苍南县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情况表苍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5月5日附件:2023年第三批苍南县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