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芗发改价〔2023〕4号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23年区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特此通告,附件:2023年区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5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3年区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序号收费单位名称收费项目1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2漳州市芗城区城市管理局▲城市道路占用费3漳州市芗城区水政监察大队▲水资源费4漳州市芗城区水土保持技术站▲水土保持补偿费5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福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污水处理费7漳州市芗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费8漳州市芗城区老年大学老年大学学费9漳州市芗城区实验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10漳州市芗城区浦南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11漳州市芗城区石亭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12漳州市芗城区南坑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13漳州市芗城区芝山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14漳州市芗城区天宝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15漳州市芗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16漳州市芗城区第一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18漳州市芗城区通北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19福建省漳州市芗城中学公办学校高中学费、住宿费20福建省漳州市北斗中学公办学校高中学费、住宿费注:加▲号为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