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携手行动”工作部署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8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和配套需求,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自愿基于市场原则进行合作,三、组织方式(一)大企业报送“发榜”需求属于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且有一定龙头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围绕发展目标、参考《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可提出拟请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的技术创新需求,报送方式:填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见附件1,筛选形成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并通过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www.xieshouxingdong.cn)将可公开部分向社会公布,(二)中小企业申请“揭榜”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可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进行“揭榜”,报送方式:待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公布后,在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见附件2),(三)确定“揭榜”企业名单“发榜”大企业根据“揭榜”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研发能力、攻关方案、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