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东府办〔2023〕1号)、《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有关申报指南(工信部分)的通知》(东工信〔2023〕17号)和《关于做好重点工业企业稳工促生产用电奖励项目的补充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镇开展了重点工业企业稳工促生产用电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经过镇街审核,现将拟资助企业名单及金额(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最终以市工信局审核结果为准进行资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石龙镇经济发展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4日受理单位:石龙镇经济发展局地址:石龙镇人民政府三楼经发局1室电话:0769-86117822邮编:523326附件:拟资助企业名单及金额.xls石龙镇经济发展局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