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50号)有关规定,现将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就业见习的真实情况等方面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主要领导签发,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政务中心五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联系电话:3323066,附件:2023年宜宾市南溪区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