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经评审认定符合政策行业领域的企业意向申报应用示范奖励、高质量发展奖励、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奖励条款的于2023年5月份开放申报,7.经评审认定符合政策行业领域的企业意向申报扩大数字服务出口规模条款的于2023年8月份开放申报,三、具体申报事项(一)行业领域评审认定申报(第二批次)1.受理时间自2023年4月17日起开始受理,选择“政策兑现/数字经济政策”中的对应项目“2023年行业领域认定评审(第二批次)”,认定申报承诺书用A4纸打印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请意向申报相关条款的企业做好行业领域认定评审申报,(二)政策项目申报1.申报项目:鼓励孵化高成长企业(第二批次)、支持建设中国软件名园(第二批次)、支持文化科技领域高质量发展(第二批次)、鼓励参与采购项目(第二批次)、股权转让奖励(第二批次)、应用示范奖励(不含规模以上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不含规模以上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奖励(不含规模以上企业),选择“政策兑现/数字经济政策”中的对应项目“鼓励孵化高成长企业(第二批次)、支持建设中国软件名园(第二批次)、支持文化科技领域高质量发展(第二批次)、鼓励参与采购项目(第二批次)、股权转让奖励(第二批次)、应用示范奖励(不含规模以上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不含规模以上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奖励(不含规模以上企业)”,6.经评审认定符合政策行业领域的企业意向申报应用示范奖励、高质量发展奖励、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奖励条款的于2023年5月份开放申报,7.经评审认定符合政策行业领域的企业意向申报扩大数字服务出口规模条款的于2023年8月份开放申报,选择“政策兑现/数字经济政策”中的对应项目“2023年行业领域认定评审(第二批次)”,认定申报承诺书用A4纸打印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请意向申报相关条款的企业做好行业领域认定评审申报,(二)政策项目申报1.申报项目:鼓励孵化高成长企业(第二批次)、支持建设中国软件名园(第二批次)、支持文化科技领域高质量发展(第二批次)、鼓励参与采购项目(第二批次)、股权转让奖励(第二批次)、应用示范奖励(不含规模以上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不含规模以上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奖励(不含规模以上企业),选择“政策兑现/数字经济政策”中的对应项目“鼓励孵化高成长企业(第二批次)、支持建设中国软件名园(第二批次)、支持文化科技领域高质量发展(第二批次)、鼓励参与采购项目(第二批次)、股权转让奖励(第二批次)、应用示范奖励(不含规模以上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不含规模以上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奖励(不含规模以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