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整体工作推进、商业模式创新研究、项目信息汇总、资金补助申请受理、资金额度核定,第八条三亚供电局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接收、并网接入服务、运行维护监管、电量统计、电费结算、补贴申请和转付等相关工作,第三章规模管理第九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区教科局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汇总信息报送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第五章运行管理第二十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所有权者是项目的安全责任主体,第二十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由专业的运行维护服务商承担运行维护工作,第二十三条运行维护服务商应建立健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所有权者、运行维护服务商、建筑物所有权单位(个人)发生变更时,第二十七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主体与建筑物所有权单位(个人)可按照合同能源管理、租赁、合资参股、委托建设等模式进行合作,建筑物所有权单位(个人)与投资主体在能源管理合同中确定光伏发电系统的收益分享方式和所有权归属,建筑物所有权单位(个人)与投资主体共同出资建设光伏系统,居民家庭和公共机构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补助对象为项目建设居民个人或单位,第四十六条各区教科局汇总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信息和申请纳入市年度指导规模项目信息,第四十八条三亚供电局负责汇总我市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接网、发电量等相关信息情况,第五十三条三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并网服务管理、建筑物管理、运行维护管理、项目验收等专项管理办法及项目建设协议书、项目建设安全责任书等参照模本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