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条件进行了认真申报,县科协组织项目筛选、现场核查、公示,现将区域协调专项激励资金——2021年度景宁县科普馆建设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实施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文件-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资金计划和建设内容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项目实施的业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验收和资金使用,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三、项目资金安排项目共安排建设资金60万元区域协调专项激励资金,(一)英川风物馆(40万元)地址:英川镇英川村实施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英川镇人民政府(二)大地乡挑夫科普馆(10万元)地址:大地乡大地村垟头自然村实施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地乡人民政府(三)畲乡景宁菌菇科普馆(10万元)地址:红星街道畲乡古城11幢08.09实施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办事处-3-四、项目前期费用项目前期费用包括工程设计、工程预算、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等费用,总费用严格控制在工程造价的6%以内,在项目资金计划中列支,五、项目建设期限本次下达的2021年度景宁县科普馆建设项目务必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工程验收并资金拨付,逾期未完成资金结算的项目,科普馆建设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六、项目备案项目建设前需按照相关规定实行项目备案附件:2021年度景宁县科普馆建设区域协调专项激励资金计划安排表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