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8号)、清人社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清人社函〔2019〕185号),本期已接受詹水梅等18人的申请,现将相关人员认定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间,欢迎广大职工和群众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情况,如有异议,请直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7804422)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4日公示名单如下:编号姓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审核意见1詹水梅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2郭遂玲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3唐河娣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4黄少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5谢逢群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6罗少红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7吴瑶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8吴显生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9李春花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10梁惠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11郑秋燕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12陈春媚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13陈玉玲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14陈伟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15钱小丽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16钟仕霞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17梁春花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18邓东焕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