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建设交通局: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1〕91号),现将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民工程补助资金17,778,332.15元下达给你局,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01中央直达资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资金-穗财建2021091号”,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此项资金今年形成100%支出,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2021年11月25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