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工法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法的申报评审工作,一、申报条件(一)工法申报企业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其申报的工法已评定为企业级工法,(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经评审属于省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工法至少经过3个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外省施工企业至少在我省有2项工程经过实践应用),(四)工法各申报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每项工法申报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二、申报程序省级工法由企业在企业级工法基础上自愿申报,三、申报资料请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前将省级工法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一)《青海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三)企业级工法的批准文件,(五)工程应用证明文件,(六)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及经济效益等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田文典马文丽联系电话:0971-6103265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设科技大厦邮编:810001附件:《青海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3月4日附件青海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