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1年度我市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站资助(一)资助对象,截至申报之日前已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承担应用研究项目的单位,已享受我市两个年度科研项目资助的,按每人两年总额10万元标准申请本年度资助,本年度按每人两年总额10万元标准申请资助,本年度按每人两年总额8万元标准申请资助,2021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或在站从事科研工作,《大连市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和生活补贴申报表》《大连市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和生活补贴申报一览表》及填表说明中要求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补贴经博士后工作单位全额发至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或在站从事科研工作,《大连市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和生活补贴申报表》《大连市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和生活补贴申报一览表》及填表说明中要求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建站资助、科研项目资助、生活补贴3类资金拨付,4.市人社部门根据博士后工作单位的项目资金申请,请各流动站、工作站、基地及招收企业项目博士后单位(含不申请2021年度资助项目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办公地址: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509室、235室附件:1.大连市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建站资助申报表2.大连市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和生活补贴申报表3.大连市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和生活补贴申报一览表4.大连市博士后工作统计表5.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联系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4日附件1:大连市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建站资助申报表.docx附件2:大连市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和生活补贴申报表.docx附件3:大连市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和生活补贴申报一览表.docx附件4:大连市博士后工作统计表.docx附件5: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联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