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地〔2023〕6号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偿收回武夷山市朱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715.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市自然资源局:你局上报的《关于拟无偿收回武夷山市五夫镇精品加工园区附属工程项目中2715.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武自然资综〔2023〕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无偿收回武夷山市朱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715.6平方米(4.073亩)五夫镇精品加工园区附属工程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办理,特此批复,武夷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监委,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7日印发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