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21号)文件规定,现对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扬中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511)88368116序号企业名单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补贴月份养老保险补贴金额失业保险补贴金额工伤保险补贴金额医疗保险补贴金额生育保险补贴金额1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分公司唐梦洁女性3413212000****40262023.18962817.92720402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分公司唐梦洁女性3413212000****40262023.28962817.92720403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分公司唐梦洁女性3413212000****40262023.38962817.9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