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除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各有关单位:近日,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3〕14号,见附件),并就做好2023年江苏独角兽企业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1.由各辖区(除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填写《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见《通知》附件1),2.各辖区(除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通知》附件2),3.各辖区(除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将《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及附件一式4份,同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格式:汇总表excel、信息简表word、信息简表及附件pdf)压缩包发至联系邮箱,二、其他事项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附有法人主体责任,2.各辖区(除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3.江苏独角兽企业每年重新评定,已获评2022年度独角兽或潜在独角兽的企业需重新参与评审,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及电话:王树山85681525邮箱:834091024@qq.com附件:《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3〕14号)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8日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