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为贯彻落实2022年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农产发〔2021〕5号)精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为重点,《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龙头企业绿色发展能力,提高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提高龙头企业数字化发展能力,提高龙头企业品牌发展能力,提高龙头企业融合发展能力,提高龙头企业联农带农能力,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企农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农民创业就业渠道,《实施意见》还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支农服务等方面强化投入保障,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和脱贫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任务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