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加强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全链条监管和全过程治理,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结合我区实际,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试点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前期征求了厅属相关单位、相关地州农业农村局及辖区地膜企业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登陆“http://nynct.xinjiang.gov.cn/”,通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查询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22年10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xjnytstz@163.com,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试点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2年10月11日附件: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试点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