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请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情况的公示(第二批)根据《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苏财工贸﹝2019﹞154号)、《关于做好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1﹞302号)、《关于印发2018—2019年徐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徐财工贸﹝2019﹞16号)、《2020—2021年徐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实施细则》(徐财工贸﹝2022﹞47号)、《关于下达2020年、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徐财工贸﹝2021﹞84号)、《关于做好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徐工信发﹝2022﹞97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审核,现将符合2019—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资金情况(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业务联系电话:制造业推进处83733575监督电话:机关党委80801807,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16-80807139,2023年3月9日附件下载:1.附件:2020年通过验收的充电设施运营补助资金明细表(第二批).xls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