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委会经信部门: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拟组织开展第三批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认定工作,(二)产品原则上已列入宁波市级及以上工业新产品试产(研发)计划(项目),(四)产品核心器件或关键材料自主生产,对列入浙江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计划的新产品、属于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数字新产品等,二、组织推荐(一)各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信部门负责本地区重点工业新产品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二)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日,于2023年4月14日前按限定名额(各地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2)完成择优推荐,三、有关要求(一)1家企业本批只能推荐1项新产品,原则上不再推荐已列入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的同一家企业的同类型产品,(二)申请企业应对填报内容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择优推荐,附件:1.上传材料提纲2.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表3.第三批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推荐信息汇总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8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