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实施意见》,打造一批有市场影响力的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继续开展“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推荐收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安排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开展“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推荐收录工作,负责“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的组织协调、专家评审和日常工作,各地(州、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收集登录规范(试行)(附件1)组织本地区“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的遴选、申报、推荐及监督管理,二、推荐要求推荐产品按照类别分为粮油产品、棉花产品、畜产品、林果产品、特色农产品、水产品共6大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每个地(州、市)原则上推荐5-10个,产品品牌每个地(州、市)原则上推荐10-20个,各地(州、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收录200个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向“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收录单位颁发证书,精心组织各县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联系人:格·依加、巴音巴特0991-2822705、2823275电子邮箱:xjynzx163@163.com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57号邮编:830001附件:1.联络员信息表2.“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收集登录规范(试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2月20日附件:新农办优函〔2023〕65号关于开展“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推荐收录工作的通知.pdf附件1联络员信息表.doc附件2“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收集登录规范(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