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入库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及条件中央财政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支持对象为我市外贸基地(附件1),开展基地区域品牌建设、基地整体宣传推广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支持,参展外贸基地企业不少于8家的给予支持,(三)外贸基地区域品牌建设1.基地集体商标、原产地标志商标注册及标准、使用规则制定,对已完成集体商标或原产地标志商标标准及使用规则制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定额支持,组织外贸基地企业抱团参展和外贸基地区域品牌建设项目申报主体为各项目实施单位,(一)应提交的申报材料1.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应提交:(1)外贸基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的资金申请报告,2.组织外贸基地企业抱团参展应提交:(1)项目实施单位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4)2023年外贸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票据清单汇总表(附件6,定额支持的项目不需提供),(5)2023年外贸转型升级资金项目定额支持申请汇总表(附件7,非定额支持的项目不需提供),(7)外贸基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关于参展企业属于外贸基地企业的证明材料,3.外贸基地区域品牌建设应提交:(1)项目实施单位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4)2023年外贸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票据清单汇总表(附件6,定额支持的项目不需提供),(5)2023年外贸转型升级资金项目定额支持申请汇总表(附件7,非定额支持的项目不需提供),附件:1.中山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名单2.2022年广东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数据统计表3.2023年度外贸基地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表4.承诺书5.2023年促进外贸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请表6.2023年外贸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票据清单汇总表7.2023年外贸转型升级资金项目定额支持申请汇总表8.镇街初审意见表9.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3月7日附件:1.附件1-8.docx2.附件9.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