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制定如下叠加扶持奖励办法:一、积极培育规模工业企业1.经国家统计局审核通过的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其中快报方面为:3月份前快报新增的规模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家、4-6月份快报新增的规模工业企业奖励8万元/家、7-10月份快报新增的规模工业企业奖励6万元/家,对年报新增的规模工业企业奖励4万元/家,对培育新增规模工业企业的单位进行奖励1万元/家,具体由县教育局按计划统筹安排:①对当年新增规模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自主择校名额1名(当年或次年有效,对规模工业企业年产值每净增五千万元给予自主择校名额1个(产值取整,规模工业企业以年净增加值100万元为基数(含100万元),每净增加值100万元奖励0.3万元,不足100万元的按比例奖励,对有申报企业研发投入的规模工业企业统计人员再奖励0.1万元,三、附则6.新增规模企业奖励办法:①省、市奖励待上级资金下达后及时拨付至企业,②县级奖励:快报新增规模工业企业第一年兑现一半奖励,第二年增加值增速达到同行业全市平均水平的兑现另一半奖励(增加值增速未达到同行业全市平均水平的,年报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入库后第一年增加值增速达到同行业全市平均水平的兑现一半奖励(第一年增加值增速未达到同行业全市平均水平的取消奖励,第二年增加值增速达到同行业全市平均水平的再兑现另外一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