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项目说明】对上年度1月1日后获得市利用外资奖励的项目,注:申请企业(机构)须先获得深圳市利用外资奖励后方能申报此项支持,本项政策不受企业(机构)落户福田的时间限制,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材料名称材料出具单位材料形式详细要求必要性操作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无需上传,递交纸质资料时在“个人中心-我的申报”打印(盖公章)《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无需上传,其他带*号的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申请单位有关证照复印件(盖章)所有申报材料需上传电子文档,且电子文档名称需与材料名称一致,必填-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打印(盖章)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并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文档命名与纸质材料名称保持一致,)必填-市有关部门给予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市利用外资奖励申请书、市有关部门给予奖励的通知、到账的银行凭证)复印件(盖章)所有申报材料需上传电子文档,且电子文档名称需与材料名称一致,必填-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盖章)所有申报材料需上传电子文档,且电子文档名称需与材料名称一致,必填-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提交时上传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补充-限制和除外(一)本指南支持项目可不受企业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