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虹口区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虹口区商务委员会文件虹商务规〔2022〕1号关于印发《虹口区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相关单位:《虹口区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于2021年11月29日经区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附件:《虹口区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虹口区商务委员会2022年1月1日附件虹口区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及《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19〕9号)《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一、设立专项资金设立虹口区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获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称号的企业及国家、市级和地方主管部门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机构),按市级扶持资金给予1:0.5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每家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参展费用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合计不超过2万元,同一企业年度获得的担保费和利息补贴合计不超过100万元,区财政局按规定将扶持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企业,(二)区商务委负责扶持企业和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服务,五、附则(一)本意见所需资金由虹口区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