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津县农村脱贫劳动力享受生活补贴人员拟拨付情况的公示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3-03-0110:26:11浏览量:14097字号:大中小根据豫人社规〔2021〕4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新乡市企航职业培训学校、辉县市锦鹏职业培训学校申报的2022年6月-2022年8月农村脱贫劳动力享受生活费补贴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拟给予385名脱贫劳动力生活费补贴94620元,现将拟补贴人员花名册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7日电子邮箱:yjjiuyeju@163.com监督电话:0373-7697901附件:拟补贴人员花名册97人锦鹏学校隐藏版.xlsx企航288隐藏版.xlsx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8日【打印本页】【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