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为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发挥城镇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1]13号)和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咸自资发[2021]128号)要求,乾县相关部门对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自2023年3月1日公布,3月15日起执行,原《乾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乾县城镇基准地价制定和更新调整工作成果的通知》(2019年10月24日)文件同时废止,特此通知,附件:乾县基准地价成果表.pdf乾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