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本市建筑业产值持续稳定增长,激励建筑业企业持续拓展市场,全面提升本市建筑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2022年度建筑业产值达到5亿元,且同比增速超过全市当年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速的注册在本市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信用加分激励,现将本市稳增长信用激励加分企业名单公示如下:一、加2分企业(产值大于5亿小于50亿元,以及产值大于5亿元的新纳统企业,企业排名不分先后)1、上海申伸强建设有限公司2、上海衡诚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上海建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有限公司5、中铁十五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6、上海晶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嘉特纳幕墙(上海)有限公司8、上海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9、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上海祥谷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1、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2、上海康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上海兴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上海申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5、上海汇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6、上海舜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7、上海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8、上海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9、上海第一海洋地质工程有限公司20、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1、华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2、上海金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23、上海开纯洁净室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4、上海君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5、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26、上海市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7、上海市地江集团有限公司28、上海龙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29、国科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中建八局新型建造工程有限公司31、上海紫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2、上海绍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二、加3分企业(产值大于5亿小于50亿元且增速大于10%,或产值大于50亿元且增速大于0.4%小于5%,企业排名不分先后)1、上海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上海弘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上海新金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上海农工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中建八局科技建设有限公司6、上海吉威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7、上海兴余基础工程有限公司8、上海佳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上海静安建筑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上海海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上海电力高压实业有限公司13、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4、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上海开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6、益科德(上海)有限公司17、上海裕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8、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19、上海城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20、上海华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上海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五矿瑞和(上海)建设有限公司23、华东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4、上海国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26、上海住建工程有限公司27、上海东海华庆工程有限公司28、上海弘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9、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0、上海通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1、中铁十七局集团上海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32、上海林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3、中港疏浚有限公司34、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35、上海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6、上海市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37、上海名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38、上海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9、上海华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上海佘山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41、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2、上海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43、上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44、上海鼎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5、上海陆家嘴市政绿化管理服务有限公司46、上海华谊建设有限公司47、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48、上海昀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上海金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50、上海浦东北蔡市政建筑有限公司51、上海林天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2、沃威沃水技术(中国)有限公司53、上海强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4、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55、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56、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7、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58、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59、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加4分企业(产值大于50亿元且增速大于5%,企业排名不分先后)1、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3、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4、中建一局集团第一建筑有限公司5、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6、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7、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8、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9、中建八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11、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12、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1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14、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15、中铁市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16、上海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17、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18、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19、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20、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名单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信用激励自2023年3月16日期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15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日。